南谯区2023年度区直单位“谁执法谁普法” 普法责任清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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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单位名称(盖章) | 南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| |||||||
重点 普法内容 |
共性内容 | 习近平法治思想、党的二十大精神,宪法,民法典等基本法律,党内法规和滁州市地方性法规、政府规章等。 | ||||||
个性内容(根据本单位职能列举重点法律法规规章普法目录,并将普法责任分解到科室) | 1、利用“3·15”宣传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》等-普法责任:消保股 2、利用“4·26”世界知识产权日、“5·10”中国品牌日等宣传《商标法》、《专利法》、《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办法》等-普法责任:知识产权股 3、“质量月”宣传《产品质量法》、《安徽省质量促进条例》等-普法责任:质量股 4、宣传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、《反垄断法》、《广告法》等-普法责任:执法局 5、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、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-普法责任:特设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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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单位2023年重要普法时间节点(春节、元宵节、妇女节、4.15、6.26等) | 1、“3·15”国际消费者保护日 | |||||||
2、“4·26”世界知识产权日 | ||||||||
3、“5·20”世界计量日 | ||||||||
4、“12·4”宪法宣传日 | ||||||||
根据2023年度全区普法责任清单,结合本单位实际,列举计划组织开展的重点普法项目和主题活动(法律进乡村、进社区、进企业、进校园、进机关、进军营;法治文化活动;法治文化阵地建设;公益普法宣传等) | 1、集中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| |||||||
2、深入实施“法润乡村社区”行动,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| ||||||||
3、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进社区、进机关等 | ||||||||
4、“12·4国家宪法日”和“宪法宣传周”宣传活动 | ||||||||
本单位普法平台(网站或新媒体名称) | 单位无网站,在单位政务公开栏目中 | |||||||
分管领导、联络股室及普法联络员 | 分管领导:李孝东 | |||||||
联络股室:法规股 | ||||||||
联系电话;3067786 | ||||||||
普法联络员:支沧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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